市政府财务报告范文参考—政府报告.doc
市政府财务报告范文参考 —政府报告 一、 2008 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2008 年,哈尔滨市国民经济继续保持又好又快发展,全市财政收入较快增长,财政支出保证了社会事业发展需要,财政预算执行情况良好。 2008 年,全市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收入完成 164 亿元,按可比口径比上年增长27.2%。全市财政一般预算支出完成 301.3 亿元,按可比口径比上年增长 25.6%。 市本级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收入完成 91.2 亿元,按可比口径比上年增长 28.5%。主要收入项目完成情况是:增值税收入 13 亿元,比上年增长 31.4%;营业税收入 26.6 亿元,比上年增长 12%;个人所得税收入 4.1 亿元,比上年增长 25.6%;企业所得税收入 10.7 亿元,比上年增长 53%;城市维护建设税收入 7.9 亿元,比上年增长 37%;契税收入 7.4 亿元,比上年增长 51.4%;行政事业性收费及罚没收入 8.4 亿元,比上年增长 7%;专项收入 3.8 亿元,比上年增长 2.8%。 市本级财政一般预算支出完成 120.2 亿元, 按可比口径比上年增长 26.2%。主要支出项目完成情况是: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17.8 亿元,比上年增长 6.9%;公共安全支出 11.1 亿元 ,比上年增长 18% ;教育支出 8.7 亿元,比上年增长 33.8%;科学技术支出 4.4 亿元,比上年增长 3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15.9 亿元,比上年增长 32.4%;医疗卫生支出 7.2 亿元,比上年增长 21.7%;环境保护支出 4.4亿元,比上年增长 30.5%;农林水事务支出 8.4 亿元,比上年增长 57.7%。 按现行财政体制测算,全市实现了财政收支平衡,略有结余。 为完成市十三届人大 二次会议确定的预算任务,各级财政部门重点推进了以下工作: (一)大力增收节支,确保财政预算顺利执行。加大财政收入组织力度,正式启用企业基础信息共享系统,加强对税源企业监管,促进各项税收及时足额入库。抓好非税收入管理,通过收入直缴、以票管费、机打票据等方式,杜绝收费单位截留、坐支、拖延上缴收费资金。同时,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在年初预算基础上压缩公用经费支出 5%支援地震灾区恢复重建的要求,压缩公用经费 3470 万元。与有关部门配合,在 17 个市直单位实行公务用车制度改革试点,市委、市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 于加强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公务用车管理的通知》,规范未参加车改试点单位车辆使用管理。加强差旅费管理,制定下发了《哈尔滨市市直机关和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差旅费开支行为。严格按照规定标准核定外事出国和会议经费,超标不予核销。 (二 )财政支出进一步向民生倾斜,全力保障重点支出。一是加大“三农”投入。全市农业投入 28.6 亿元,比上年增长 42.5%,重点用于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农业产业化、农业机械化和农业服务体系建设等。全面落实惠农政策,及时足额拨付粮食直接补贴、农资综合补贴等涉农补贴 20.9 亿元。 落实新农村建设试点政策,市财政投入资金 5600 万元,改善了试点村镇的生产生活条件。二是支持教育、文化、体育、卫生事业发展。全市教育支出 55.4 亿元,比上年增长28.6%。实施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提高农村中小学公用经费水平,开展了农村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债务化解工作。全部免除城乡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学生学杂费,支持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市区中小学“行业规划”改造和职业教育发展。加大对贫困学生和特殊教育学生资助力度。全市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4.6 亿元,比上年增长 17.5%,重点支持了大冬会场馆维修改造、社区图 书馆及乡村文化站(室)建设等。全市医疗卫生支出 18.5 亿元,比上年增长 30%,支持市第一医院、市儿童医院、市第四医院和 71 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更新设备、改造环境。三是支持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全市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31 亿元,比上年增长 26.8%,保证了再就业资金、企业离退休人员养老金和最低生活保障金等按时足额拨付。加大社会救助力度,提高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和农村五保人员生活费标准,支持了城市低收入困难家庭分类救助、为生活困难老年人提供居家养老服务等工作开展。支持解决困难群众住房问题,拨付资金 4351 万元,给予 7708 户廉租户租赁补贴(当年新增 5355 户),并对 1000 户农村贫困残疾人危房进行维修改造。四是大力支持城市建设管理和节能减排。通过自筹和争取省级财政支持,投入资金 18 亿元,用于哈大铁路、轨道交通一期、城市棚户区改造、城区路网改造、松浦大桥、环境综合整治等重点工程建设。加大政策支持力度,按有关规定返还土地出让金 8.4 亿元用于棚户区改造。积极促进节能减排,筹措落实资金 8800 万元,用于淘汰落后产能、松花江水污染治理和东安发动机公司等单位污染治理项目。五是积极支持“平安哈尔滨”建设。通过多种渠道筹措专项资金 3.2 亿元,保障政法部门办案和基础设施建设需要。 (三)围绕全市经济发展重点,支持企业改革发展和园区建设。一是支持推进新型工业化。拨付资金 12.1 亿元 ,支持哈尔滨轻型车厂等大型国有企业战略重组和哈空调、哈药集团制药总厂等企业项目发展。继续向市民营企业担保中心注入资本金 5000 万元,增强担保中心担保实力,为 140 户民营企业贷款担保 6.7 亿元。二是扶持重点财源项目发展。研究制定对风电装备产业、金融行业及哈尔滨卷烟总厂、龙运物流园区等行业、企业的财政扶持政策,促其加快发展。认真筛选重点财源项目向省申报,争取省级财 源建设资金支持 6906 万元。三是支持推进企业改革。落实资金 9.6 亿元,用于中央和省属企办校剥离、中央企业破产、厂办大集体改革、国有企业“三供”分离和国有流通企业历史金融债务回购工作 ,并根据政策规定为 84 户改制企业减免契税 7100 万元。在国家政策支持下,开展解决国有和集体企业拖欠职工工资工作,解决企业拖欠工资 14.9 亿元。 (四)继续深化财政改革,促进财政管理科学化。扩大参与式预算改革试点,将市本级财政单独安排的民生项目支出和区县财政涉及社会公众切身利益的项目建设资金,采用参与式预算方式运作,并对其中涉及 资金 5753 万元的 11 个民生支出项目,提请市人大财经委审议,开展监督检查。开展参与式预算项目 100个,项目建设资金 1.2 亿元。推进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对市区薄弱中小学第七批行业规划专项资金、水利抗旱专项资金等 9 个类别近 1.3 亿元的项目开展绩效评价试点。在团市委、市统计局等 11 家单位启动市级预算单位公务卡改革试点工作,将原使用现金结算的差旅费、招待费等通过公务卡进行结算,提高公务支出透明度。深入推进政府采购制度改革。会同科技部门制定出台了《哈尔滨市政府采购自主创新产品实施办法》,支持采购自主创新产品。全市完 成政府采购金额 11.7 亿元,节约资金 1.4 亿元 ,节支率 10.6%。 (五)大力推进依法理财,着力加强财政监管。开展了全市财政法律知识竞赛,并组织财政干部、财会人员等 1.5 万人参加全国财政法规知识竞赛,强化财政干部、财会人员依法理财意识。加大财政监督工作力度。利用财政财务管理系统和国库集中支付系统平台,加强对市直行政事业单位财务收支情况和会计管理情况日常监督,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纠正。开展全市财政收支、土地出让金和“小金库”清理等专项检查,检查单位 178 个,查出各类违纪资金 2443 万元,对查出的问题积极进行整 改。深入开展财政投资评审工作,以市政府令形式出台了《哈尔滨市财政投资评审管理规定》,全市共完成评审项目 1288 个,评审额 41.5 亿元,审减额 5.8 亿元,审减率 14%。 各位代表, 2008 年,哈尔滨市财政预算执行情况总的看是好的,但也存在一些需要注意和解决的问题:主要是与同类城市相比,财源建设速度不快,财政收入规模偏小,财政收支矛盾突出;财政支出结构还需优化,对民生保障能力仍需提高。对这些问题我们要高度重视,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逐步加以解决。 二、 2009 年财政预算安排情况 哈尔滨市 2009 年财政 预算安排的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全面贯彻落实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认真落实国家实施的积极财政政策,加大财源建设力度,按照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的要求,进一步调整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增加“三农”、教育、社保等社会事业发展投入,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继续深化财政改革,大力推进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着力提高财政管理绩效,促进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 根据上述指导思想, 2009 年全市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收入安排 173.8 亿元,按可比口径增长 16%。 市本级财政一般预算收入安排 95.2 亿元,按可比口径增长16%。全市财政一般预算支出安排 231.5 亿元,按可比口径增长 11.5%。市本级财政一般预算支出安排 99.1 亿元,按可比口径增长 15.7%。根据收入安排情况和上下级结算政策, 2009 年全市及市本级预算安排是平衡的。 (三)围绕全市经济发展重点,支持企业改革发展和园区建设。一是支持推进新型工业化。拨付资金 12.1 亿元 ,支持哈尔滨轻型车厂等大型国有企业战略重组和哈空调、哈药集团制药总厂等企业项目发展。继续向市民营企业担保中心注入资本金 5000 万元,增强 担保中心担保实力,为 140 户民营企业贷款担保 6.7 亿元。二是扶持重点财源项目发展。研究制定对风电装备产业、金融行业及哈尔滨卷烟总厂、龙运物流园区等行业、企业的财政扶持政策,促其加快发展。认真筛选重点财源项目向省申报,争取省级财源建设资金支持 6906 万元。三是支持推进企业改革。落实资金 9.6 亿元,用于中央和省属企办校剥离、中央企业破产、厂办大集体改革、国有企业“三供”分离和国有流通企业历史金融债务回购工作 ,并根据政策规定为 84 户改制企业减免契税 7100 万元。在国家政策支持下,开展解决国有和集体企业拖欠职工工资 工作,解决企业拖欠工资 14.9 亿元。 (四)继续深化财政改革,促进财政管理科学化。扩大参与式预算改革试点,将市本级财政单独安排的民生项目支出和区县财政涉及社会公众切身利益的项目建设资金,采用参与式预算方式运作,并对其中涉及资金 5753 万元的 11 个民生支出项目,提请市人大财经委审议,开展监督检查。开展参与式预算项目 100个,项目建设资金 1.2 亿元。推进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对市区薄弱中小学第七批行业规划专项资金、水利抗旱专项资金等 9 个类别近 1.3 亿元的项目开展绩效评价试点。在团市委、市统计局等 11 家单位启 动市级预算单位公务卡改革试点工作,将原使用现金结算的差旅费、招待费等通过公务卡进行结算,提高公务支出透明度。深入推进政府采购制度改革。会同科技部门制定出台了《哈尔滨市政府采购自主创新产品实施办法》,支持采购自主创新产品。全市完成政府采购金额 11.7 亿元,节约资金 1.4 亿元 ,节支率 10.6%。 (五)大力推进依法理财,着力加强财政监管。开展了全市财政法律知识竞赛,并组织财政干部、财会人员等 1.5 万人参加全国财政法规知识竞赛,强化财政干部、财会人员依法理财意识。加大财政监督工作力度。利用财政财务管理系统和国 库集中支付系统平台,加强对市直行政事业单位财务收支情况和会计管理情况日常监督,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纠正。开展全市财政收支、土地出让金和“小金库”清理等专项检查,检查单位 178 个,查出各类违纪资金 2443 万元,对查出的问题积极进行整改。深入开展财政投资评审工作,以市政府令形式出台了《哈尔滨市财政投资评审管理规定》,全市共完成评审项目 1288 个,评审额 41.5 亿元,审减额 5.8 亿元,审减率 14%。 各位代表, 2008 年,哈尔滨市财政预算执行情况总的看是好的,但也存在一些需要注意和解决的问题:主要是与同类城市相 比,财源建设速度不快,财政收入规模偏小,财政收支矛盾突出;财政支出结构还需优化,对民生保障能力仍需提高。对这些问题我们要高度重视,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逐步加以解决。 二、 2009 年财政预算安排情况 哈尔滨市 2009 年财政预算安排的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全面贯彻落实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认真落实国家实施的积极财政政策,加大财源建设力度,按照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的要求,进一步调整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增加“三农”、教育、社保等社会事业发 展投入,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继续深化财政改革,大力推进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着力提高财政管理绩效,促进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 根据上述指导思想, 2009 年全市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收入安排 173.8 亿元,按可比口径增长 16%。市本级财政一般预算收入安排 95.2 亿元,按可比口径增长16%。全市财政一般预算支出安排 231.5 亿元,按可比口径增长 11.5%。市本级财政一般预算支出安排 99.1 亿元,按可比口径增长 15.7%。根据收入安排情况和上下级结算政策, 2009 年全市及市本级预算安排是平衡的。 (三)围绕 全市经济发展重点,支持企业改革发展和园区建设。一是支持推进新型工业化。拨付资金 12.1 亿元 ,支持哈尔滨轻型车厂等大型国有企业战略重组和哈空调、哈药集团制药总厂等企业项目发展。继续向市民营企业担保中心注入资本金 5000 万元,增强担保中心担保实力,为 140 户民营企业贷款担保 6.7 亿元。二是扶持重点财源项目发展。研究制定对风电装备产业、金融行业及哈尔滨卷烟总厂、龙运物流园区等行业、企业的财政扶持政策,促其加快发展。认真筛选重点财源项目向省申报,争取省级财源建设资金支持 6906 万元。三是支持推进企业改革。落实资金 9.6 亿元,用于中央和省属企办校剥离、中央企业破产、厂办大集体改革、国有企业“三供”分离和国有流通企业历史金融债务回购工作 ,并根据政策规定为 84 户改制企业减免契税 7100 万元。在国家政策支持下,开展解决国有和集体企业拖欠职工工资工作,解决企业拖欠工资 14.9 亿元。 (四)继续深化财政改革,促进财政管理科学化。扩大参与式预算改革试点,将市本级财政单独安排的民生项目支出和区县财政涉及社会公众切身利益的项目建设资金,采用参与式预算方式运作,并对其中涉及资金 5753 万元的 11 个民生支出项目,提请市人大财经委审议, 开展监督检查。开展参与式预算项目 100个,项目建设资金 1.2 亿元。推进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对市区薄弱中小学第七批行业规划专项资金、水利抗旱专项资金等 9 个类别近 1.3 亿元的项目开展绩效评价试点。在团市委、市统计局等 11 家单位启动市级预算单位公务卡改革试点工作,将原使用现金结算的差旅费、招待费等通过公务卡进行结算,提高公务支出透明度。深入推进政府采购制度改革。会同科技部门制定出台了《哈尔滨市政府采购自主创新产品实施办法》,支持采购自主创新产品。全市完成政府采购金额 11.7 亿元,节约资金 1.4 亿元 ,节支率 10.6%。 (五)大力推进依法理财,着力加强财政监管。开展了全市财政法律知识竞赛,并组织财政干部、财会人员等 1.5 万人参加全国财政法规知识竞赛,强化财政干部、财会人员依法理财意识。加大财政监督工作力度。利用财政财务管理系统和国库集中支付系统平台,加强对市直行政事业单位财务收支情况和会计管理情况日常监督,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纠正。开展全市财政收支、土地出让金和“小金库”清理等专项检查,检查单位 178 个,查出各类违纪资金 2443 万元,对查出的问题积极进行整改。深入开展财政投资评审工作,以市政府令形式出台了《哈尔滨市 财政投资评审管理规定》,全市共完成评审项目 1288 个,评审额 41.5 亿元,审减额 5.8 亿元,审减率 14%。 各位代表, 2008 年,哈尔滨市财政预算执行情况总的看是好的,但也存在一些需要注意和解决的问题:主要是与同类城市相比,财源建设速度不快,财政收入规模偏小,财政收支矛盾突出;财政支出结构还需优化,对民生保障能力仍需提高。对这些问题我们要高度重视,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逐步加以解决。 二、 2009 年财政预算安排情况 哈尔滨市 2009 年财政预算安排的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全面贯彻落实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认真落实国家实施的积极财政政策,加大财源建设力度,按照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的要求,进一步调整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增加“三农”、教育、社保等社会事业发展投入,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继续深化财政改革,大力推进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着力提高财政管理绩效,促进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 根据上述指导思想, 2009 年全市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收入安排 173.8 亿 元,按可比口径增长 16%。市本级财政一般预算收入安排 95.2 亿元,按可比口径增长16%。全市财政一般预算支出安排 231.5 亿元,按可比口径增长 11.5%。市本级财政一般预算支出安排 99.1 亿元,按可比口径增长 15.7%。根据收入安排情况和上下级结算政策, 2009 年全市及市本级预算安排是平衡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