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考经验:如何复习法律条文和作练习题—党政司法.doc
司考经验:如何复习法律条文和作练习题 — 党政司法 一、如何消化 12000 多个法条? (一)“煮海为盐”该放就放 根据以往的惯例,司法考试入围的法律、法规共有 110 个,司法解释约 50 多个,其中包含法条 12000 多条。但每年考试真正涉及的法条只 3500条左右,占全部法条总数的 37%左右,其中重点法条 2000个,约占总数的 17%,次重点法条约 1500 个,占总数的 13%左右,在这 3500 个法条中还包括同一内容涉及的不同法条。 真正核心的法条也就 2000 条左右。将这 2000 个法条弄通,也就掌握了考试 85%的分数。在 2000 年、 2002 年考题中,可以直接查到的法条不超过 700多个,但所占分值却超过 300分。从 10000?2000?700,这是一个放弃和浓缩的过程。因此,有人说“司考是门放弃的艺术”。 (二)人人说放哪条该放 对放弃最根本的判断标准是 ??司考的实务性特征。凡是具有实务性、操作性的则可望“煮”其为“盐”,反之则可忽略不计。具体有以下三个标准可参照取舍: 1.实用的。由于司法考试是职业资格考试,凡能够被法官 、检察官和律师等在法律实务中具体操作并且常用的,多是司考关注的热点。而在实务中并不常用或者根本就没有可操作性的法条一般可以忽略。 2.常考的。经过十多年的风雨历程,司考已较为成熟,形成了自己独特的、相对固定的考试风格。稍微了解司(律)考的人都会发现,历年命题有惊人的相似或相同,有不少甚至是原题照搬。有规律地重复正是司考的又一大特征。 3.新出的。国家每年都会颁布一些新的法律、法规或司法解释,“新”成为司考命题的热点。如合同法新出当年的分数高达 64. 5 分。证券法、土地法和行政诉讼法司法解释等均是如此。 (三)放的放了余者如何 考生经过以上一番筛选,还只解决了量的问题。“煮”成的“盐”又当如何对付呢?我们说:放不为弃,退始为进。 1.到法条后面去 ??掌握法条背后的法理。法律是抽象的生活规则,也是法学理论积淀的结晶。因此,每一个法律条文的背后都隐藏着生活的哲理和法理的支撑。面上的法条只可谓其“然”,背后的法理方为“所以然”,故考生应当结合教材来熟读并把握法条,万不可认为教材只是对法条的简单析义。 2.到法条内部去 ??把握法律规则的逻辑结构。法律规则是法律最主要的组成部分,每一个法律规则都有其 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