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流浪儿童状况分析—经济工作.doc
中国流浪儿童状况分析 — 经济工作 一)流浪儿童 自经济改革以来,中国的社会经济获得了高速发展,人民生活水平获得很大提高,贫困人口逐年减少。 1991— 1995 年,扣除物价上涨,农民人均纯收入实际年均增长 4.5%;城镇居民人均生活费收入实际年均增长 7.7%,农村绝对贫困人口从 1978 年的 25000 万人,减少到 1993 年的 8000 万人,到目前下降到 6500 万人,社会经济的迅速发展,使广大儿童普遍受益,中国儿童的生活水平、医疗保健水平等各方面获得了极大提高,权益维护状况得以改进。 但是,经济发展带来的利益分享并不是均匀分布的,有些地区,有些人群分享利益更多,而另一些地区,另一些人群分享利益较少,甚至对一些特殊群体的人来说,生活水平是相对下降的。在中国,伴随着经济的发展而来的是:城乡差距、地区差距、阶层差距在扩大,生活在贫困乡村地区的贫困家庭的儿童,仍处于较恶劣的生活环境之中,基本的生存和发展需求没有得到满足。 经济发展以及市场经济取向的改革,也带来了一些社会问题,对部分儿童生存状况产生了一些负面影响:从农村到城市的巨大人口流动浪潮裹挟了一部分儿童,他们离开家乡,离开父母家庭、 离开学校,在缺乏人身安全及经济保障的环境中游荡;家庭不稳定的增长、离婚、再婚、单亲家庭现象的增多,使一部分儿童失去了家庭应给予的关爱和照顾;社会控制的弱化及经济犯罪现象的增多,使一些儿童成为犯罪活动的牺牲品或参与者;伴随着城镇改革尤其是国营企业改革的推进,城镇失业率提高,下岗职工增多,城市中的贫困人口和贫困家庭在增长,这些家庭的子女的生活质量及求学机会常常受到家庭经济困难的影响。市场取向的改革,引发了社会福利保障体系及政府福利政策的一系列变化,它也对许多儿童的生存状况产生了影响,原来计划经济体制下的、城乡二 元分割的,由政府福利机构、父母工作单位、社区组织及家庭亲族共同组成的针对处境困难儿童的援助保护体系受到了市场经济的冲击,一部分有特殊困难的家庭及其儿童,既不能从原有的社会福利保障体系中获得支持,也无经济能力从市场中获得帮助。 一、基本状况规模 按照中国政府方面的定义,流浪儿童指的是年龄在 18 周岁以下,离开家庭或监护人,流落于社会超过 24 小时,造成基本生存条件失去可靠保障而陷于困境中的少年儿童。根据中国民政部与其它几个部门的联合调查的结果, 1994 年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