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门搜索:

首页 公文写作网 > 资源分类 > DOC文档下载

关于保险受益权问题的研究—法律法规.doc

  • 资源星级:
  • 资源大小:21.63KB   全文页数:16页
  • 资源格式: DOC        下载权限:游客/注册会员/VIP会员    下载费用:0金币 【人民币0元】
游客快捷下载 游客一键下载
会员登录下载
下载资源需要0金币 【人民币0元】
邮箱/手机号:
您支付成功后,系统会自动为您创建此邮箱/手机号的账号,密码跟您输入的邮箱/手机号一致,以方便您下次登录下载和查看订单。

支付方式: 微信支付       云通付       支付宝       微信扫码支付 支付宝扫码支付 QQ钱包扫码支付
验证码:   换一换

友情提示
2:本站资源不支持迅雷下载,请使用浏览器直接下载(不支持QQ浏览器)
3:本站资源下载后的文档和图纸-无水印,预览文档经过压缩,下载后原文更清晰   

关于保险受益权问题的研究—法律法规.doc

关于保险受益权问题的研究 — 法律法规 保险受益权是保险合同中指定的受益人所享有的,当保险事故发生时向保险人请求给付保险金的权利。本文对保险受益权的性质,主体,及其产生,转让和消灭做了一些探讨,认为在保险事故发生前受益人享有的是一种期待的地位而非期待权,保险事故发生后,受益人享有的是财产权。保险受益人制度不仅适用于人身保险中,也应适用于财产保险中。受益权的产生是基于保险合同对受益人的指定,应当抛弃“法定受益人”这种易引起混乱的说法。在保险事故发生前,受益权不能转让,在保险事故发生后,受益权可以自由的转让。保险受益权的消灭除了受益权法定丧失的情 况外,还可以因受益人放弃受益权,保险合同解除等原因而消灭。相信对澄清实践中的一些误解,完善我国《保险法》中受益人制度有所裨益。 一、保险受益权的性质 保险受益权是保险合同中指定的受益人所享有的,当保险事故发生时向保险人请求给付保险金的权利。 一直以来,关于受益权的性质问题,学术界有不同的看法。 如李玉泉、羊焕发、吴兆祥等先生认为,受益人在保险事故发生前享有的是一种期待权,在保险事故发生后,这种权利才转化为现实的财产权,即债权。 秦道夫先生认为,在保险事故发生前受益权是一种期待权,在保险事 故发生后,因为受益权不能继承而认为它属于一种身份权; 江朝国先生认为在保险事故发生前受益人所享有的仅仅是一种期待的地位而非期待权,而当保险事故发生后,受益人原始的取得保险金给付请求权,此时的受益权已经是一种既得的财产权; 这些看法,仁者见仁,智者见智,但对保险受益权的性质的论断都显得有点模糊不清,即学者们都只是提出了保险受益权的性质是什么,而没有论述为什么,笔者认为江朝国先生的看法有很大的启发性,但是论述的也略显简单,大家的问题无非都集中在保险事故发生前,保险受益人享有的究竟是期待权抑或仅仅是一种期 待的地位?而在保险事故发生后,保险受益权是身份权还是财产权?那么保险受益人所享有的到底是一种什么性质的权利? 笔者认为,保险法上受益权的性质应该分不同的情况,不同的时段加以具体的分析。在保险事故发生前,受益人享有的是一种期待的地位而非期待权;保险事故发生后,受益人享有的是一种财产权。 以下从两个方面来说明这个问题。 (一)首先,在保险事故发生前,保险受益权的性质。 此时,保险受益人享有的究竟是期待权抑或仅仅是一种期待的地位? 我们知道,期待权,

注意事项

本文(关于保险受益权问题的研究—法律法规.doc)为本站会员(admin)主动上传,公文写作网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 若此文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公文写作网(发送邮件至studylead2014@163.com或直接QQ联系客服),我们立即给予删除!

温馨提示:如果因为网速或其他原因下载失败请重新下载,重复下载不扣分。

关于我们 - 网站声明 - 友情链接 - 网站客服客服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2012-2018 公文写作网站版权所有
闽ICP备10207358号-2

收起
展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