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同勤
[原文]
××大学关于加强重点学科建设的意见
(2008年1月10日)
最近,学校领导办公室根据××市领导同志的意见,讨论了关于我校学科建设的问题。现对有关问题作出以下指示:
一、重点学科建设是增强教师队伍素质,提高教师质量,申办学科硕士点的需要,是实现下一步目标——建设师范大学的需要。各系、部领导,行政、教职工人员应认清学科建设的意义,加强学科建设的力度。
二、重点学科建设首先应该凝练学科的方向,汇聚学科队伍,构筑学科基地。
三、重点学科建设首先应做强特色学科(化学、客家研究);做优传统学科(中文、数学、物理等);培养新兴学科(心理学、管理学),加强弱势学科。
各系(部)要立足本单位实际情况,采取灵活多变的途径和手段,全面加强重点学科建设,切实做好今年增加硕士点的申报工作。
二00八年一月十日
[简析]这篇意见有以下不当之处:
1、标题不规范。这是一份下发的而非公布性的文件,宜将发文日期放在正文后而不应放在标题下,一般是媒体公布的文件才会有“题注”。
2、缺少主送单位。既然是下发的而非媒体公布的文件,就应有主送单位。
3、正文首段是写发文依据,其中多处用语不当。一是“学校领导办公室根据××市领导同志的意见”的主语不妥。“学校领导办公室”怎么可能做“根据”的主语呢?二是“根据××市领导同志的意见”说法欠佳。××大学是省属单位,虽然地处××市,但在学科建设上与××市领导无关。三是“现对有关问题作出以下指示”不当。既然文种是“意见”,怎么冒出个“指示”来呢?这是混淆了“意见”和“指示”两种不同公文的特征所致。
4、一、二、三各点的“意见”太笼统。意见适用于对重要的问题提出见解和处理办法,这就告诉我们在该文件的具体行文上应把为什么要加强重点学科建设,该加强那些重点学科建设,尤其要把如何来加强学科建设的“见解”和“办法”明确地表示出来,以便指导各系部及相关处室的工作。
[改稿]
××大学关于加强重点学科建设的意见
各系(部)、机关各处(室):
2008年是我校争取增加硕士学位授权点的一年。加强重点学科建设是今年的龙头工程。它对于申报新的硕士点,实现“质量立校,科研兴校,人才强校”的发展战略具有特别重要的意义。现就如何加强重点学科建设以出以下意见。
一、凝练学科方向,确定好重点学科建设的目标与任务。各系(部)要按照“做特色学科,做优传统学科,培育新兴学科”的要求,尽早确定新增申报硕士点的重点学科及研究方向。
(以上可展开若干小点,略)
二、汇集学科队伍,为重点学科建设提供人才支持。
(一)加大优秀人才的引进力度,制定特殊政策,引进学科带头人和相关高学历、高学位、高水平人才以充实教师队伍。
(二)加大现有人才的培养力度,鼓励中青年教师攻读硕士、博士学位,有计划地遴选一批教师到名牌大学访学。
(三)做好特聘教授、兼职教授的聘任工作。
(以上可展开,略)
三、提升学科水平,为重点学科建设提供成果保障。
(一)科研选题立项工作。
(二)科研成果奖的申报工作。
(三)建设一支专兼职相结合的科研队伍。
(四)完善激励机制。
(以上可展开,略)
四、构筑学科基地,为重点学科建设提供资金保障。
(一)实验室建设。
(二)图书馆建设。
(三)信息网络建设。
(四)经费保障。
(以上可展开,略)
五、做好现有硕士点的教学工作,为新的重点学科建设提供经验借鉴。
(以上可展开,略)
(××大学印)
2008年1月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