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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非公经济与青年发展 — 党政司法 为什么要研究“非公经济与青年发展”这样一个问题? “非公经济”这个名词是很具有中国特色的。顾名思义,“非公经济”是指公有制经济之外的其他一切所有制经济形态。在 20 世纪90 年代初期,“非公经济”还被视为中国社会主义经济中拾遗补缺的部分。但时至今日,“非公经济”已经成为我国国民经济发展中新的重要的增长点,成为社会主义经济中的重要组成部分。江泽民同志在党的十六大报告中指出,坚持和完善我国的基本经济制度,“必须毫不动摇地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必须毫不动摇地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两个“毫不动摇”,体现了党和国家对这两种经济体制同样的高度重视。 2003 年 10 月 份,党中央召开了十六届三中全会,通过了《关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为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创造了更加宽松的政策环境。 二十多年来,我国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呈现出三个方面的特点:一是发展速度快。 2001 年底,全国登记注册的企业中,私营企业 203万户,个体工商 2433 万户。 1980 年以来的 20 年间,非公有制企业工业总产值以年均 30%左右的高速度增长。二是企业生产规模迅速增长。 1991 年,全国注册资本超过 100 万元的非公有制企业仅有 662户,到 1997 年就达到 8.5 万户, 6 年间增长了 127 倍。目前,非 公经济创造的国内生产总值,已占国内征税总值的 30%以上。三是经济质量不断提高。许多规模较大的企业已经完成了向技术密集型、外向型发展的转化。目前全国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从业人员超过 1.3 亿人,在整个青年劳动人口中已占有相当大的比例,并且仍在不断增加。比如,广东非公经济中的从业人数达到 3000 万人,其中 35 岁以下的青年占 70%。 非公经济在促进经济增长、扩大就业机会和活跃市场等方面,的确发挥了重要作用,但一系列的问题也由此而产生。我们知道,公有制经济中的共青团组织机制是比较健全的,在青年发展问题上,能够得到政策、机 制等方面的保证。但“非公经济”中却不尽相同,青年发展中的权益保障、教育培训、文化建设、劳动保护等措施,明显参差不齐,或缺少配套,或点滴皆无。在非公经济的发展中,解决这些问题将是一个艰巨的历程,也是一项重要的工作,因为这涉及一个庞大的青年群体。这就是我们为什么要研究“非公经济与青年发展”的根本所在。 研究“非公经济与青年发展”这一主题的重点是什么? 在 2003 年下半年举行的团十五大的报告中,我们提出了两项具体的为青年服务的措施:一个是,逐步在全国发放“青年卡”工程。青年“一卡”在手,可以享受政府和社会各界 对青年提供的各种优惠政策。另一个是,建立集技能培训、文化娱乐、信息交流、就业指导、权益保护等于一体的新的社区服务型青年组织“青年中心”。目前这两项工作正在积极、稳妥地推进中。我提及这两件事,是想说,在研究“非公经济与青年发展”问题时,要满足青年的需求,把研究项目与现实状况结合起来,使其科学化的同时更加具体化,尽可能地具有可操作性。比如说,非公经济组织中,团组织的建设工作仍然是一个薄弱的环节。青年的利益如何体现,青年的意愿通过什么渠道反映,青年的心声又怎样表达,团的工作应当以什么样的模式在“非公经济”的青年中 有效地发挥作用?又比如说,面对非公经济中的青年这样一个庞大的群体,我们应当建立起一套什么样的机制来充分发挥青年作用,保障青年权益?非公经济中的青年,最需要我们提供什么样的服务?青年事务的工作又应通过什么样的形式,覆盖在非公经济组织的青年中?类似这样具体的问题,应当是我们研究的重点。 非公经济的发展方兴未艾,青年的发展与需求也必须与之相匹配。我们的研究要促进工作与工作对象的结合、问题与对策的结合,依靠组织覆盖、活动覆盖和政策覆盖,展示青年工作的社会价值,逐步建立、健全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组织体系和运行机 制,增强团组织或青年组织的吸引力和凝聚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