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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制度汇编 — 规章制度 领导班子民主集中制度 1、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与党中央、省、市、县各级党委、政府保持高度一致,组织带领党员群众完成上级部署的各项工作任务。 2、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凡政策性大事,重大工作任务的部署,干部的任免、调动和处理,重要项目安排,大额资金调度,涉及干部群众切身利益等事情,必须提交党委会或党委扩大会,按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决定。凡党委集体研究作出的决定,必须坚决贯彻执行,不得有杂音。 3、按照《党章》和行政法规规定的具有决策权力的各层次会议,必须严格按照规定的议事范围、程序、纪律和表决方式执行,不得随意更改。 4、实行集体领导下的分工负责制,凡是集体研究决定的事,都要按照分工认真执行,抓好落实,并及时向党委汇报完成情况。党委书记担负着组织党委会和处理日常工作的重任,主要精力要放在统揽全局、协调班子内部关系上,不包具体事务;副书记、委员、其他班子成员要配合书记工作,要支持、维护书记的“班长”地位,还要对分管的工作负责,顾大局,守纪律,维护党委权威,不准搞分散主义、个人主义、自由主义 。 5、严格执行“四个服从”(少数服从多数、下级服从上级、个人服从组织、地方服从中央)的原则,对中央和省、市、县的各项路线、方针、政策,要结合本乡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制度 1、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原则上每半年召开一次,根据实际需要,也可以随时召开。 2、乡机关所有领导干部都要按时参加民主生活会。领导班子中的党员干部要参加双重民主生活会,即每季度参加一次所在支部的民主生活会,每半年参加一次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并及时向上级组织部门汇报。 3、民主生活会的 主要内容是就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加强班子自身建设,执行民主集中制,清正廉洁,遵纪守法,坚持群众路线、调查研究方面和其他重要问题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查找不足,制定整改措施。 4、民主生活会要遵循团结 —— 批评和自我批评 —— 团结的方针,充分发扬民主,开展积极的思想斗争。要围绕议题交流思想认识,总结经验教训,达到共同提高的目的。不得把民主生活会开成汇报工作或研究、部署工作的会议。 5、民主生活会召开的日期和议题须提前通知各应到会人员,使其充分做好准备。要提前十天报告上级党组织,以便上级党组 织派人参加。 6、民主生活会由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召集和主持,主持人要带头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引导大家畅所欲言。 7、民主生活会召开中要有专人作好会议记录,会后 10 天内把会议情况向上级党组织写出书面报告。 8、因故缺席的人员可以提交书面发言,书面发言由主持人在会上宣读并记入会议记录。会后,由主持人或主持委托出席会议的其他同志将会议情况和批评意见转告缺席人。 9、凡在民主生活会中检查和反映出来的问题,应由本级党组织解决的,要立即制定整改措施,切实加以解决,需由上级党组织帮助解决的, 要及时向上级党组织报告解决。 10、凡无故不参加民主生活会的领导干部,应给予批评教育,多次不参加者给予党内警告处分。 党风廉政建设制度 1、严格执行《南阳市机关工作人员转变作风“六不准”》规定,严禁大吃大喝。 2、严禁乡机关领导和工作人员向基层索要土特产,不准在村和乡直单位报销属于个人开支的条据,工作人员不能借工作之便向群众吃、拿、卡、要。 3、严禁乡机关干部职工强行向群众推销非生产性物资从中渔利;推销服务生产性物资时,必须由乡党委、政府研究同意后方可进行。 4、 严禁乡机关干部职工和站所办向群众乱摊派、乱收费、乱罚款,需要向农民收费时,必须有上级文件规定,并经乡主要领导同意,出示正规收据。 5、严禁乡机关干部职工利用职务之便收受礼金、礼品,接受馈赠,使用回扣和变相回扣。 6、严禁乡机关干部职工以权谋私,挥霍浪费集体财产,索贿受贿,贪污挪用公款,损公肥私。 7、乡机关和各站所办的财务由报帐员负责,所有支出先造预算,由乡长一支笔审批后方可开支,支出条据入帐,严格按照审批权限审批,不允许超权审批、越权审批和无权审批。 8、财政所要加强财务监 督管理,严格按照财经制度办事,杜绝不合理开支和私设小金库。 9、凡违反以上规定、经查证属实的,一律给予当事人党政纪处分,并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情节严重者,移交司法部门处理。 党建工作制度 1、乡党委每月 19 号召开党建会议,研究解决党建工作中的问题,安排部署党建工作。 2、每月 20 号为党员活动日。乡党委坚持“四个一”(一月一开会,一月一布置,一月一检查,一月一通报)制度。党员活动日以支部为单位组织党员开展活动,党员到会率要保证在 90%以上 ,“四薄”齐全,记录完整,“十有”到位,凡组织不力,党员到会率达不到要求;马虎应付,敷衍了事;或不组织活动的,出现一次分别扣支部党建目标 2 分、 5 分、 10 分。 3、实行包党建联系点制度,党委书记带头,副书记、委员、副乡长分片定点,责任明确。联系的内容主要是党的建设、经济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等,半年一初评,年终一总评,考评结果与奖金挂钩,同奖同罚。 4、建立党建工作竞争激励机制。以“三级联创”活动为契机,深入开展文明新村创建活动和 “强村富民”工程,努力增强党建工作的生机和活力。 学习制度 1、机关全体人员要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各项路线、方针、政策,学习各项业务理论,不断提高政治理论素质和业务能力。 2、在学习形式上,可采用集中学习与分散自学相结合、定期学习与不定期学习相结合、政治学习与专业学习相结合、记笔记与写心得体会相结合等方法,注重实效,树立良好的学风。 3、机关每星期三为学习日,每月 20 日为党员活动日,由主抓机关事务的领导及综合办负责组织学习。 4、对学习情况实行定期总结、汇报制度。坚持下级向上级汇报的原则 ,汇报要实事求是,喜忧兼报。每月最后一天由各战线主抓领导向书记办公室汇报当月学习、工作开展情况,汇报下月学习、工作计划。 5、对无故不参加集体学习者,除通报批评外,视为缺勤。一次罚款 10 元,迟到、早退一次各罚款 5 元,由综合办负责统计落实。 6、原则上对主要学习内容随机提问,逢学必考,每次学习活动结束后都要以不同形式对机关工作人员学习情况进行考试,考试由综合办负责组织,考试成绩存入个人档案,年终与个人百分制考评挂钩,凡考试成绩不合格者要进行补考,直到合格为至。一次无故不参加考试者,要通报批评, 两次以上不参加考试者,年底取消评先资格。 目标管理制度 1、对各村、机关各站所办及个人实行目标管理。根据年度目标任务,分解到人,实行动态管理,每半年考评一次,每次考核结果存入档案。 2、各村委、乡直各单位要按照党委、政府年初下达的目标任务,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出年度工作计划,认真组织实施。 3、目标任务完成情况,作为年终各单位及机关干部、职工评先评优及百分制考评的重要依据。 4、严格奖惩。对完成目标任务的人员不奖不罚,对超额完成目标任务的人员按规定进行奖励,对未完成目标 任务的人员按规定进行处罚。 5、对机关工作人员的考评实行“百分制考评”,凡工作不足6 个月者,不参加考评,取平均数后以实际参加工作时间计算;凡工作超过 6 个月但不满 12 个月者,可以参加考评,考评结果以个人的实际得分乘以参加工作的月数与 12 的比值。百分制考评分为会议签到情况、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德能勤绩情况和综合评定情况。每项满分为 50 分。 一是会议签到情况。以每周一例会和每周三学习为重要考核时段,其它全体会议随时考核。全年无缺席者记 50 分,由综合办负责。签到时不允许代签,代签一次即视被签人为无故缺 勤一天,并对代签人处以 20 元罚款。机关工作人员因公(如外出、公伤等)不能签到时,由站所办负责同志向综合办负责人说明情况后,在当日签到册上注明情况,不视为缺勤。签到册由综合办专人负责,统一封存。机关工作人员有事必须按规定履行请假手续,否则视为缺勤,无故缺勤每人每天罚款 10 元,迟到、早退(查岗不在) 2 次按缺勤一天对待。因自修学习、参加短期辅导和考试不视为缺勤;病假和事假不视为出勤,以上考勤情况综合办汇总,一月一公布,年终列入考评。 二是工作任务完成情况。机关人员的工作完成情况分为好、中、差三个档次。工作 积极认真,主观能动性发挥好,能按时或提前圆满完成各项工作任务的为好,记 50 分;工作有积极性,基本能够完成工作任务的为中,记 45 分;完不成工作任务的为差,记 40 分。年终由战线领导组织站所办人员,采取自评、互评、综合评定的办法,按 5: 3: 2 的比例,评出好、中、差各档次后,确定分数。工作涉及到两个以上战线的人员,分线评议,平均计算。分抓战线的领导,参加所抓战线评议,党委书记得分取副书记和纪委书记的平均分数,乡长得分取副乡长的平均分数。 三是德能勤绩情况。机关工作人员的德是指政治、思想和道德品质的表现,能是 指业务知识和工作能力,勤是指工作态度和勤奋敬业的表现,绩是指工作的数量、质量、效益和贡献。分为优秀、称职、不称职三个档次。凡能正确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模范遵守各项规章制度,业务熟练,工作勤奋,有改革创新精神,廉洁奉公,德、能、勤达到现任职务要求,绩效突出的为优秀,记50 分,正确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遵守各项规章制度,业务熟练,工作积极,廉洁公正,能完成工作任务,德、能、勤达到现任职务要求,绩效一般的为称职,记 45 分;政治、业务素质较差,难以适应工作要求,工作责任心不强,德、 能、勤明显达不到现任职务要求,绩效较差。旷工或者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连续不超过五天或一年内累计不超过三十天的为不称职,记 40 分,年终由战线领导组织站所办人员,按 5: 3; 2 的比例,评出各档次人员后,确定分数。 四是综合评定情况,综合评定由战线领导年底组织战线人员考核评定,评出优秀、称职、一般三个档次。优秀记分 50 分,称职记 45 分,一般记 40 分。优秀、称职、一般的比例为 5: 3: 2。优秀标准是:认真学习、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模范遵守各项规章制度,业务熟练,工作勤奋,有创新意识,廉洁奉公,绩效 突出。称职标准是:能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各项规章制度,业务熟练,工作认真,廉洁奉公,能完成工作任务,绩效较好。一般标准是:政治业务素质差,难以适应工作要求,责任心不强,明显不能圆满完成工作任务。评定办法是:集体述职、个人总结、民主评议、主管领导与单位领导把关确定等次。 五是政、劣绩加减分。本项评议按照个人政绩独享、劣绩独担,集体政绩共享、劣绩共摊的原则,按 3: 3: 4(“ 3”指主抓战线领导、中层领导各为 3 份,“ 4”指一般同志每人为 4 份)的比例将政绩或劣绩分配到主抓领导、中层领导和 一般同志。集体奖分(或扣分)办法为:获得国家级奖励或表扬,记 30 分,获得省、部级奖励或表扬,记 20 分,获得市级奖励或表扬,记 15 分,获得县级奖励或表扬,记 10 分,获得县直一级单位奖励或表扬,记 5 分。因工作不力受到省级批评的扣 20 分,市级批评的扣 15 人,县级批评的扣10 分。主管战线批评的扣 5 分,因影响全乡工作进度受乡党委、政府通报批评的扣 3 分,个人奖分(或扣分)办法为:凡个人受到国家级奖励表扬的记 15 分,省部级记 10 分,市级记 5 分,县级记 3 分,县直一级单位记 2 分,以上加分均凭当年的证书、文件或奖状等(同类奖励 取最高级别,不累计加分)。在机关酗酒闹事、无故在机关惹事生非、说三道四或打架斗殴在社会上造成影响的,因赌博受处罚的均扣当事人总分 20 分,违犯计划生育政策,不按时参加当月康检,不按规定落实四项手术,计外怀孕、计划外生育等,轻者扣除个人总分 20 分,重者,除对其给予党政纪处分外,一律予以辞退。 各工作人员最终实际得分为: [会议签到情况得分 +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得分 +德能勤绩情况得分 +综合评定情况得分 ]÷ 2+政劣绩得分。 发展党员制度 1、坚持发展党员“十六”字方针,成熟一个发展一个,每年每个村发展 1— 2 名农民积极分子入党。 2、建立入党积极分子队伍,村经常保持 7— 10 名入党积极分子。 3、加强对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支部每年至少组织两次入党积极分子集中培训班,平时注意让积极分子参加部分党内活动,进行考察培养。 4、坚持标准,认真落实培养制度,近时进行考察,不能强拉凑数,不搞人情入党。 5、严格发展程序,落实群众评议,认真审查考核,坚持集体讨论,实行民主表决,保证发展质量。 工作日制度 1、机 关工作人员每天工作时间保证 8 小时,坚持干满勤出满点,不得无故迟到、早退、擅自脱岗、离岗。 2、上班时间严禁打牌、下棋、织毛衣、聊天、串岗和从事与本工作无关的活动,发现一次给予通报批评,连续发现二次者,由主要领导对其进行诫勉谈话。全年累计发出五次者,取消年底评先资格。 3、严格执行《南阳市机关工作人员转变作风“六不准”》规定,违反者按《实施办法》进行处理。 4、机关内要保持严肃紧张、活泼有序的工作、生活风气,严禁无故滋事、争吵谩骂、打架斗殴、参与赌博、指桑骂槐、议论领导和诽谤同志等现象 的发生。机关同志若有违犯,情节轻微者,一次性罚款 50 元,作出书面检查,情节较重者一律待岗,待岗期间停发工资,大错不犯小错不断者累计处理。情节严重者,移交司法部门处理,是外部人员,则由保卫人员负责送政法部门依法处理。 5、对待工作要踏踏实实,认认真真,一丝不苟,当日事当日毕,处理自己职权范围内的公务时,符合政策要马上办理,不得故意刁难,不得推诿扯皮,不得借机吃拿卡要。故意拖延办理公务者,一经发现在机关通报批评,诫勉谈话。 6、当天工作活动情况要记录在案,并认真填写在《平时考核手册》上。 7、对于领导交办的工作要快速准确办理,并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 请销假制度 1、机关工作人员有事必须按规定履行请销假手续,否则视为缺勤,无故缺勤每人每天罚款 10 元,迟到、早退(查岗不在) 2 次按缺勤一天对待,因自修学习、参加短期辅导和考试不视为缺勤;病假和事假不视为出勤,以上考勤情况综合办一日一汇总,一月一公布,年终列入考评。 2、一般干部职工因病、因事请假,一天以内由主管战线领导审批,超过一天由主管机关事务的领导审批;副职以上领导由书记审批,书记不在家由乡长审批。凡请事假者,每人 每月不得超过 2 天,确需延长时间的,应及时续假,不请假无故不上班者,按缺岗处理。 3、机关同志因病不能坚持工作的,可向主管机关事务的领导请假,但一次一般不得超过 5 天。 4、事假、病假都要由请假人写出请假条,经领导批示后交综合办备案。 5、当日签到后,领导定期不定期下村抽查,如发现不在岗者,以及召开会议,会前、会中、会后抽查不在现场者,视为缺勤,罚款10 元。 6、比照《国家公务员管理暂行条例》第十四章“一年内旷工或者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连续超过十五天,或者一年内累计超过三十天的予以 辞退”的规定,违者,下年不得参加机关招聘,作待岗处理,待岗期间一律不发工资。 7、考勤罚款由综合办根据每天掌握情况,月底汇总后填明罚款数额,一式三份,一份交财务室,一份交主抓领导,一份留综合办备案,从下月工资中扣除。 会议制度 1、原则是少开会、开短会、开综合会、现场会。 2、党委、政府召开的会议,由综合办负责通知各相关人员参加,除因工作需要临时召开的会议外,每周一是例会日,周三是固定学习日,迟到、早退或无故不参加会议的均视为缺勤,按缺勤标准处罚。 3、各战线召开会议,必 须事先请示书记、乡长同意,特殊情况由在家主持工作的领导审批。 4、各应参加会议的人员必须按时参加会议。连续迟到早退 3次或无故 2 次不参会者,给予通报批评,本人写出书面检查,是机关人员,再与本人考勤挂钩。 厉行节约办公制度 一、从严控制机关食堂招待费 1、凡机关来客,一律在机关食堂就餐,就餐实行通知单制,由主抓领导向综合办负责人说明来客单位及人数,综合办按标准开出就餐通知单,招待所凭通知单安排。无通知单的,谁安排谁结算。 2、综合办和机关食堂要严格执行就餐标准。 5— 6 人每桌控制在 80 元以内( 5 人以下标准可再减), 7— 8 人每桌控制在 100 元以内。严禁一客多陪、严禁客少多报,严禁私客公请。 3、依照“六不准”规定,严禁在工作日饮酒,违者按《实施办法》外理。 4、原则上不允许在机关食堂外的餐馆安排公客就餐,否则,费用不予解决。情况特殊的,经书记、乡长批准后,方可就餐。 5、站所办的公务来客,一律凭综合办通知单统一安排,由站所办自行解决餐费,逐月结算。 二、从严控制文印费 1、机关各站所办所需打印的材料,一律在机关文印室打印,不允许到外面打印,否 则,打印费由打印者承担。 2、站所办打印材料,费用自理,每月结算一次。 3、机关打印材料,数量要严格控制。由综合办开具打印通知单方可打印,否则谁打印谁付打印费。 4、党委文件由书记签发,政府文件由乡长签发,特殊情况由主管机关事务领导签发。 三、从严控制水、电费 用水要节约、适度,杜绝“长流水”。用电要注意随手关灯,严禁机关站所办夜晚“长明灯”现象和冬季私自用电暖器取暖等。发现一起,对责任人通报批评,罚款 50 元。领导班子成员每月 20 度( 7、8、 9 月份 120 度),一般干部 职工每月 8 度,超者自行解决。 四、从严控制办公室经费 1、机关办公用具统一登记造册,以便管理。个人住室的办公用具,属于机关财产,一律不得外借或据为己有。调动工作,由综合办清理办公用具后,方可办理调离手续。不经主管机关事务领导同意,经办人员私自开介绍信,由经办人员负全部责任。 2、机关各站所办所用的稿纸、笔记本、墨水、扫帚、拖把等物品,一律实行承包制,坚持节约原则。大宗办公用品,先造计划,经主管领导、主要领导审批后方可购买。 3、原则上不参加上级安排的各类培训学习或考察,特殊情 况经主要领导批准。 财务管理制度 1、乡机关财务支出,由乡长一支笔审批。 2、各战线财务开支一律由主管领导审签后,报乡长审批,大额资金使用,提交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审批。 3、财务支出要做到日清月结,凡当月费用(如招待费、旅差费、办公费等),当月结清,每月 5 号前签批上月条据,除非特殊情况,过期不予审批。 4、财务人员要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凡不符合手续的单据或违背财经纪律的开支,一律不得报销,否则,一切责任由财务人员负责。 5、机关财务由财务人员负责,每月向书记、乡长 报财务收支报表,列清当月收支的具体情况。一切开支都要事先编造预算,主管领导签字,乡长审批。凡私设小金库,造成违纪的,一次做出书面检查,二次调整分管工作。情节严重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6、各站所办的罚款和收取的一切费用必须经党委、政府研究决定,纳入预算外收费大厅管理,一切收费(包括罚款)必须统一使用行政事业收据,不得使用其它条据,更不允许不开收据。凡私自开口收取费用的,由当事人负责,不开收据或不按规定开的条据,一律按贪污处理。 7、凡不执行规定,被上级纪检审计部门查出问题造成罚款的,由主管理 领导和经办人员各承担罚款总额 50%。 8、具体办法及其他未说明事宜按《预算外资金管理实施细则》执行。 印章管理制度 党委、政府印章由综合办统一管理,专人负责,同时使用《印章启用登记卡》,使用时由经办人填写事由,主管领导签字后方可使用。 值班制度 1、平时、公休日和节假日值班实行领导带班、办公室和机关同志轮流值班制度,切实做好安全保卫工作和上情下达,下情上报。 2、实行夜间巡逻制度,防止意外事故发生,巡逻时间为当晚8: 00—— 次日早上 8: 00。如出现被盗事件,追究相关保 卫人员和值班人员责任。 卫生及安全保卫制度 1、机关同志要自觉养成人人讲卫生,爱清洁的良好习惯,自觉搞好机关卫生。 2、机关院内卫生要坚持各站所办值周制度,由专人每天早上清理打扫干净;机关所有会议室、接待室的卫生及厕所卫生由主管机关事务的领导负责,由综合办指定专人落实,并做好督查督办。 3、机关内部要做好安全保卫工作,搞好安全防范。大门守岗人员不得擅自离岗,来客逐人登记,严禁特殊人员入内。 4、机关各单位夜间要大门落锁,专人防范,确保安全。 保密制度 1、机关要经常对工作人员进行保密教育,定期检查保密工作。 2、机关工作人员要严格按照国家有关保密法规和制度处理文件、资料、报刊、书籍及其它物品,不得泄露国家机密。 3、机关工作人员发现国家秘密已经泄露或可能泄露,要立即报告有关领导,迅速作出处理。 车辆管理制度 1、车辆是提高工作效率的现代化交通工具,认真搞好车辆的管理和使用对提高办事效率、发展经济有着密切的联系。 2、车辆使用的原则是保证工作用车,保证主要领导工作用车,照顾副职领导工作用车, 一般性活动的私人办事一般不得 动用车辆。副职领导到其它乡镇参加工作会或现场会,必须带车的原则上照顾使用,下村工作不得乘坐车辆,当用车出现矛盾时,先重点工作后一般工作。 3、机关车辆统一由乡长管理。需用车时,经乡长同意,方可使用。 4、任何站所办一律无权用公款租车,特殊情况确需租车时,必须经书记或乡长同意后,方可租车,其它任何领导无权审批。不经书记、乡长同意私自用公款租车时,一经发现,除自己付租车费外,视其情节,给予诫勉谈话,追究责任。 5、机关车辆不经领导批准擅自出车者,一次批评,二次罚款,写出书面检查;三次取 消开车资格,作待岗处理。待岗期间只发 50%的工资。凡属待岗与受过党政纪处分的,年底一律不参加评先评奖。 6、机关车辆需加油时,经乡长同意,在指定油站加油,月底由机关财务按加油凭证统一结帐,并对每辆车的加油量、行程公里数和百公里耗油量进行公布。 7、当车辆出现毛病需修理时,需经乡长批字,月底由机关会计凭领导批字进行结帐,特殊情况回乡应马上向领导汇报,否则不予审批。 8、司机要爱护车辆,讲究卫生,节约开支,确保安全、准时、守密。 本制度自 年 月 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