寿险机构干部任免管理办法—规章制度.doc
寿险机构干部任免管理办法 — 规章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机构干部任免管理工作,促进机构干部管理工作的制度化,推动机构干部队伍的整体素质的逐步提高,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 本管理办法适用于各寿险分支机构 A 类干部晋升的选拔推荐( A 类干部任何其他形式的变动不在此列)和 B 类、室主任级干部的任免。 A 类干部晋升的选拔推荐和个险系列 B 类、室主任级干部的任免由总公司寿险人事行政部负责;团险和银行保险系列 B类、室主任级干部的任免由总公司上海本部人力资源部负责。 第三条 机构 A 类干部晋升:机构有选拔推荐权,但考核任免由总公司负责;机构 B 类干部任免:由机构负责干部的材料呈报、发文以及日常管理、考核等,总公司负责资格认证及任免核准审批;机构室主任级干部任免:由机构负责干部的材料呈报、发文以及日常管理、考核等,总公司负责审核任职条件。 第二章 机构干部晋升的原则及条件 第四条 晋升的原则 (一)干部晋升应坚持德才兼顾、任人为贤,既重业绩能力,又重发展潜力的原则; (二)干部晋升应根据业务发展的需要和公司规定的组织架构设置状况进行,不得因人设岗。原则上每个职能部门只配备 1 个负责 人,室主任的晋升必须符合三人以上设室的原则; (三)干部晋升考核应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应严格经过工作业绩、职业操守和胜任素质三把尺子的筛选; (四)机构干部晋升人选原则上应从潜力人员名单或接班人计划中产生,同时遵循逐级提拔的原则, A 类干部应从 B 类( B 类职级)干部中选拔, B 类干部原则上应从室主任(室主任级)干部中选拔,并具有总公司原任职批复。 第五条 晋升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 (一)学历:原则上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即正规院校脱产学习的毕业生;但年龄在三十岁以上,能力很强、潜力较大,为公司做出 突出贡献者,学历可放宽至正规院校脱产专科,并通过在职学习达到本科或以上学历; (二)任职资格: A、 B 类干部晋升必须参加总公司举办的干部晋升培训班并取得任职资格。 第六条 A 类干部的晋升 (一) A 类干部的晋升是指由 B 类干部晋升为 A 类干部。 A 类干部的晋升原则上由机构推荐,总公司负责考核及聘任。 (二) A 类干部的推荐条件:原则上应从当年潜质人才库中选拔,特殊情况需报经集团参加专门测试通过方可晋升;司龄 5 年以上,在系统内从事相关管理工作 3 年以上;入司前从事保险、经济或金融工作5 年以上者,司龄可放宽至 3 年以上;入司 前从事保险、经济或金融工作 10 年以上者,司龄可适当放宽至半年以上。 第七条 B 类干部的晋升 (一) B 类干部的晋升指 B 类以下员工晋升为 B 类干部以及 B 类职级的干部。 (二) B 类干部晋升条件:司龄 3 年以上,在系统内从事相关管理工作 2 年以上;入司前从事保险、经济或金融类工作 3 年以上者,司龄可放宽至 2年以上;入司前从事保险、经济或金融类工作 5年以上者,司龄可适当放宽至半年以上。 第八条 室主任的晋升 (一)室主任的晋升是指由普通员工晋升为室副主任、室主任或室主任级的干部。 (二)室主任晋升条件:司龄 2 年以上,在系 统内从事相关管理工作1 年以上;入司前从事保险、经济或金融类工作 3 年以上者司龄可适当放宽至半年以上。 第三章 机构干部晋升程序 第九条 A 类干部的晋升 (一)推荐人选:各机构根据干部任职的基本条件,通过班子会议商定推荐拟晋升人选,上报至总公司寿险人事行政部。 (二)呈报材料: 1、机构班子会议纪要; 2、拟晋升人员简历; 3、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三)审核流程:机构推荐的人选经总公司寿险审核通过,由寿险人事行政部安排参加总公司的干部晋升培训,并知会机构人事部;拟晋升人员通过笔试、面试取得晋升资格后,由总公司 寿险人事行政部安排赴机构考核,并通知本人准备相关晋升材料;考核、面试通过后,由集团人力资源部下发任命文件,同时享受相应的工资、福利待遇。 第十条 B 类干部晋升 (一)推荐人选:由各机构根据干部任职的基本条件,通过班子会议商定推荐拟晋升人选,并报《机构班子会议纪要》、《机构干部任免呈报表》和《部门(室)工作职责及人力配备状况一览表》、《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至寿险人事行政部审核。寿险人事行政部每季度安排拟晋升人员参加总公司的干部晋升培训,待拟晋升人员通过笔试、面试取得晋升资格后,方可履行干部晋升程序。第一次 未获得晋升资格的人员,下年度给予一次补考机会;公司最多给予两次补考机会,未通过者,取消其晋升资格。 (二)晋升呈报材料:除推荐拟晋升人选已上报的四项材料外还需补报: 1、机构干部考核分析报告; 2、机构拟晋升干部三年责任目标。 (三)审核流程: 1、获得晋升资格人员,由机构直接将晋升材料报总公司寿险人事行政部审批。总公司寿险人事行政部将汇同总公司相关直线主管部门对机构上报的干部晋升材料进行审核,批复后由各机构发文聘任,同时享受相应的工资、福利待遇;未获得晋升资格人员,如确因工作需要,可由总公司批复为临时负责人,待 取得任职资格后再行任命。 2、三、四级机构负责人的任免需按当地保监办要求履行任职资格审查报批程序,并将保监办批复报备总公司。 第十一条 室主任晋升 (一)晋升呈报材料: 1、内部工作签报 (或会议纪要 ); 2、机构干部任免呈报表; 3、机构干部考核分析报告; 4、部门(室)工作职责及人力配备状况一览表; 5、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二)审核流程:由机构按要求将晋升材料报总公司寿险人事行政部审批,批复后由各机构发文聘任,同时享受相应的工资、福利待遇。 第四章 机构干部晋级程序 第十二条 B 类干部晋级 (一) B 类干 部晋级指机构内部 B 类干部由经理助理升为副经理或由副经理升为经理。 (二) B 类干部晋级条件:在本岗位工作一年以上,工作业绩突出,年度考核在同类干部中排名前 30%者。 B 类干部晋级的审批原则上每年度一次。 (三) B 类干部晋级呈报材料: 1、机构班子会议纪要; 2、机构干部任免呈报表; 3、机构干部考核分析报告 4、总公司下发的原任职批复复印件。 (四) B 类干部晋级审核流程:由机构按要求将晋级材料报总公司寿险人事行政部审批。总公司寿险人事行政部将汇同相关主管部门对机构上报的干部晋级材料进行审核,批复后由各机构发文聘任,同时 享受相应的工资、福利待遇。 第十三条 室主任晋级 (一)室主任晋级指由室副主任升为室主任。 (二)室主任晋级条件:在本岗位工作一年以上,取得良好工作业绩,考核成绩优良者。室主任晋级原则上每年度一次。 (三)室主任晋级采取报备方式,由机构自行发文调整,但要严格履行干部晋级内部报批程序,并将《干部任免文件》和总公司下发的《原任职批复复印件》报备总公司寿人事行政部,同时核定工资、福利待遇。 第五章 机构干部内调程序 第十四条 机构干部内调指寿险系列内机构之间的干部调动。 第十五条 调入机构呈报材料: 1、 机构班子会议纪要( B 类干部内调)或内部工作签报(室主任内调); 2、机构干部任免呈报表; 3、部门(室)工作职责及人力配备一览表; 4、总公司下发的原任职批复复印件。 第十六条 机构干部内调审核流程:由调入机构按要求将内调材料报总公司寿险人事行政部审批。总公司寿险人事行政部将汇同相关主管部门对机构上报的干部内调材料进行审核,批复后由各机构发文聘任,同时享受相应的工资、福利待遇。 第六条 机构干部轮换程序 第十七条 机构干部轮换指本机构部门或下属机构之间干部的平级调整。 第十八条 轮换原则:机构内部干部轮换 应遵循有利于公司发展和干部培养的原则,原则上在一个岗位工作 1 年以上方可考虑轮换。 B类干部的轮换需由机构班子会议商定轮换对象和岗位。 第十九条 机构 B 类干部轮换呈报材料: 1、机构班子会议纪要; 2、机构干部任免呈报表; 3、总公司下发的原任职批复复印件。 第二十条 机构 B 类干部轮换审核流程与内调审核流程相同。室主任间的岗位轮换采取报备方式,由机构自行发文调整,但要严格履行干部内部晋级报批程序,并将《干部任免文件》和总公司下发的《原任职批复复印件》报备总公司寿人事行政部。 第七章 机构干部免职(降级)程序 第 二十一条 B 类干部或室主任因工作原因免职(降级)的,需经机构班子会议研究决定,并呈报《机构班子会议纪要》、《机构干部谈话记录表》及总公司下发的《原任职批复》复印件至总公司寿险人事行政部,批复后由各机构发文免职(降级),同时工资、福利待遇也作相应调整。 第二十二条 干部免职(降级)应本着对公司负责、对干部负责的态度,严格履行干部免职(降级)程序;必须经过班子例会研究决定,同时明确干部今后岗位、职级;干部免职(降级)必须履行谈话制度,由机构人事部门具体操作并及时填报《机构干部谈话记录表》。 第二十三条 降 级干部重新任命,应按拟任免职务类别上报相应材料至总公司寿险人事行政部审核批复。 第二十四条 B 类干部或室主任因离司免职的,由机构自行下发免职文件,同时将免职文件和《离司人员申请书》或《离司审批表》复印件报备总公司寿险人事行政部。 第八章 罚则 第二十五条 各寿险二级机构必须严格遵照执行《寿险机构干部任免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严格选拔任用干部,严格履行干部任免程序。如有弄虚作假、随意任免、调换干部不报的现象,一经发现将追究机构委派人事负责人责任,并在系统内通报批评,同时影响到其年度评优、晋级、加 薪等。 第九章 附则 第二十六条 本管理办法的解释权、修订权归总公司寿险人事行政部。 第二十七条 本管理办法自下发之日起开始执行。以前下发的平保寿人〔 2000〕 008 号文件《关于对寿险机构干部任免与关键岗位人员异动实行“核准制”的通知》中的机构干部任免规定和平保寿人〔 2000〕018 号文件《关于明确机构干部任免有关规定的通知》同时废止。 附件一:机构干部任免呈报表 附件二:机构干部考核分析报告 附件三:机构拟晋升干部三年责任目标 附件四:部门(室)工作职责及人力配备状况一览表 附件五:内部工作签报 附 件六:机构干部谈话记录表 附件七:寿险机构干部任免条件及呈报材料对照表 有关说明: 1.《机构班子会议纪要》应是红头文件,并陈述干部任免理由;《内部签报》应有用人部门、人事部门、分管领导及机构负责人的签字,并详细陈述任免理由。 2.《机构干部任免请示》应是红头文件,并写明任免职务。 3.《机构干部任免呈报表》应认真填写,内容应真实、完整、准确,要求一律打印并粘贴四寸彩色生活照片和两寸免冠照片各一张,不符合要求的一律不予受理。 第一页“现在单位”处填写“ XX 分公司(寿险)”;“现任职务”处填写“ XX 部门 /区 /室 经理、副经理、经理助理、副主任、主任(或XX 级);“拟任单位 ”填写要求与“现在单位”同;“拟任职务”与“拟免职务”填写要求与“现任职务”同 ; 第二页本人自然情况、学习、培训、工作简历及奖惩情况等应由本人提供,人事部门核实后填写; 第三页“指导人意见”应由拟提干部直接上级对其在工作中的主要表现给予真实、客观、公正、准确的评价,要包含其主要工作业绩、目前尚存在的问题和有待改进的地方,并签名确认。 4.《机构干部考核分析报告》是总公司审核拟晋升、晋级干部的重要依据,二级机构人事部门必须充分重视,考核人必须本 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如实撰写考核材料;并侧重对干部的能力倾向、性格特点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价,同时要将年中(终)考核情况(得分及排名)和测评结果写上,并由机构人事负责人签名确认。 5.《机构拟晋升干部三年责任目标》应填写拟晋升干部上任后工作目标并尽可能量化。 6.《部门(室)工作职责及人力配备状况一览表》由拟晋升干部依据本部门(室)实际情况认真填写,机构人事部门严格审核。 7.学历、学位证查验由各机构人事部负责,并盖验证核准章。 中国平安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寿险机构干部任免条件及呈报材料对照表 干部晋升基本条件: 1. 机构干部晋升人选原则上应从潜力人员名单或接班人计划中产生; 2. 学历:原则上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即正规院校脱产学习的毕业生;但年龄在三十岁以上者,能力很强、潜力较大,为公司做出突出贡献者,学历可放宽至正规院校脱产专科,并通过在职学习达到本科或以上学历; 3. A、 B 类干部晋升必须参加总公司举办的干部晋升培训班并取得任职资格。 类别 晋升(推荐) 具体条件 报批(报备)材料 晋升 晋级 内调 轮换 因公免职 离司免职 A 类 1、司龄 5 年以上,在系统内从事相关管理工作 3 年以上; 2、入司前从事保险、经 济或金融工作 5 年以上者,司龄可放宽至 3年以上; 3、入司前从事保险、经济或金融工作 10 年以上者,司龄可适当放宽至半年以上。 1、机构班子会议纪要; 2、拟晋升人员简历; 3、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B 类 1、司龄 3 年以上,在系统内从事相关管理工作 2 年以上; 2、入司前从事保险、经济或金融类工作 3 年以上者,司龄可放宽至2 年以上; 3、入司前从事保险、经济或金融类工作 5 年以上者,司龄可适当放宽至半年以上。 1、机构班子会议纪要; 2、机构干部任免呈报表; 3、部门(室)工作职责及人力配备状况一览表; 4、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5、机构干部考核分析报告; 6、机构拟晋升干部三年责任目标。 1、机构班子会议纪要; 2、机构干部任免呈报表; 3、机构干部考核分析报告; 4、总公司下发的原任职批复复印件。 1、机构班子会议纪要; 2、机构干部任免呈报表; 3、部门(室)工作职责及人力配备一览表; 4、总公司下发的原任职批复复印件。 1、机构班子会议纪要; 2、机构干部任免呈报表; 3、总公司下发的原任职批复复印件。 1、机构班子会议纪要; 2、机构干部谈话记录表; 3、总公司下发的原任职批复。 报备 《 干部免职文件》和《离司人员申请书》或《离司审批表复印件》。 室主任级 1、司龄 2 年以上,在系统内从事相关管理工作 1 年以上; 2、入司前从事保险、经济或金融类工作 3 年以上者司龄可适当放宽至半年以上。 1、内部工作签报(或会议纪要); 2、机构干部任免呈报表; 3、机构干部考核分析报告; 4、部门(室)工作职责及人力配备状况一览表; 5、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报备 《干部任免文件》和《总公司下发的原任职批复复印件》。 1、内部工作签报(或会议纪要); 2、机构干部任免呈报表; 3、总公司下发的原任职批复复 印件。 报备 《干部任免文件》和《总公司下发的原任职批复复印件》。 1、机构班子会议纪要; 2、机构干部谈话记录表; 3、总公司下发的原任职批复。 报备 《干部免职文件》和《离司人员申请书》或《离司审批表复印件》。